第一節(jié) 總體資金管理規(guī)定
1 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的質量,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確保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安全性,規(guī)范資金調度的審批權限和審批流程,落實資金管理責任,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資金的管理。
3 職責
3.1 集團公司對資金實行統(tǒng)一集中管理。
3.2 集團公司板塊副總裁及公司總經理分別負責對公司資金的收支預測審批。
3.3 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公司的資金預算進行審核、匯總、分析。
4 資金管理原則
4.1全部資金實行由集團公司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調撥的原則。
4.2公司財務部對公司資金的收入、投資、出借、回收、日常開支等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
4.3公司財務負責人對授權范圍內資金行使使用、管理權,其工作受集團公司財務部的指導與監(jiān)控。4.4公司必須服從集團公司關于資金管理方面的規(guī)定與要求,全力配合協(xié)助集團財務負責人的資金調配工作,保證集團公司資金使用的統(tǒng)一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5 資金管理方式
資金使用由公司財務部根據(jù)集團公司的需要以及本公司實際情況作統(tǒng)一管理。財務部根據(jù)總經理審核上報的資金預測表的結余或不足情況,結合月度資金總體收支情況進行調配。
5.1 公司財務負責人在每月1日12:00(節(jié)假日順延)前將本公司次月的《資金收支預測表》經總經理審核后,報集團公司財務部。
5.2 每月2日(節(jié)假日順延)12:00前公司財務負責人必須編制《資金分析表》,對上月的資金預測與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對比分析,報集團公司財務部,并對差異較大的項目說明原因。
5.3公司財務部根據(jù)實際資金需求通過電子郵件向集團公司財務部申請資金。
第二節(jié) 資金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對公司資金的監(jiān)督和管理,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證資金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2 適用范圍
公司資金的使用主要包括對本公司的資金進行合理調配,以及集團公司的資本運作、對外資金運營、日常開支等。資金來源主要包括信貸資金、集團公司周轉金、吸收投資資金等。
3 職責
3.1 公司財務部對本公司資金進行監(jiān)督與管理。
3.2 公司總經理負責對各項資金的使用進行審批。
3.3 公司部門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對各項資金的使用進行審核。
3.4公司財務部負責對各項申請資金進行復核及付款。
4 內容
4.1公司資金使用包括日常開支等內容。由總經理審批。
4.2公司在自身流動資金周轉不足或有特定需求時,可以按規(guī)定向集團公司財務部申請資金,集團公司進行審核認定后撥付公司所需要資金。嚴禁公司自行向集團公司外、向其他下屬公司拆借資金或向銀行貸款。
4.3公司向集團公司申請資金。
公司在向集團公司辦理資金申請時,按集團公司規(guī)定填制“資金使用申請單”,必須注明申請理由、金額等,經過申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后,通過電子郵件向集團公司財務部申請。
4.4資金使用流程
4.4.1日常開支流程
第三節(jié) 資金付款流程
1 目的
規(guī)范財務收付款程序,完善資金付款審批流程,加強公司資金管理。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資金付款。
3 職責
3.1 總經理/板塊副總裁負責對各項資金的使用進行審批。
3.2 部門經理負責對各項資金的使用進行審核。
3.3公司總經理/集團板塊副總裁負責對各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審核。
3.4財務部負責對各項申請資金進行復核及付款,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審核。
公司審批流程:相關職能部門申請——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 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集團板塊副總裁審批(僅限于金額大于1萬元以上的支出)——出納復核并付款
公司對外應付款的支付形式僅限于支票或銀行轉賬。
4.1 各類資金的付款審批流程
4.1.1外部應付款(購置各類生產用料,勞防生活用品等)
a)申請人根據(jù)實際需要提出申請,按要求填寫“資金使用申請單”。
b)部門經理審核簽字,核對該筆資金的申請額度及用途是否屬實。
c)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
d)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核對請購單、詢價單、相關合同等,并根據(jù)資金情況安排付款時間。
e)總經理審批簽字。
f)集團板塊副總裁審批簽字(金額大于1萬元以上的適用)。
g)出納核對各項單據(jù),根據(jù)簽字確認的付款憑單付款。
生產用料方面的請購:須經商務部負責人審核及審批,也可根據(jù)實際情況授予相應人員一定金額的審批權限。
非生產用料方面的請購:須附審批后的“請購單”或“固定資產采購申請單”,具體請購流程參照《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和《固定資產管理辦法》。
4.1.2 合同款(工程合同,購置物品合同,各類服務性合同等)審批流程
a)申請人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條款提出申請,填寫“資金使用申請單”。
b)由合同實際操作部門負責人進行相關審核簽字,核對付款內容與所訂合同是否相符。
c)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
d)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核對合同付款條款與付款是否相符,核對發(fā)票是否合規(guī),并根據(jù)資金情況安排付款時間。
e)總經理審批簽字。
f)集團板塊副總裁審批簽字(金額大于1萬元以上的適用)。
g)出納核對各項單據(jù),根據(jù)簽字確認的“資金使用申請單”付款。
4.1.3 固定資產購置款
a)申請人根據(jù)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條款提出申請,填寫“資金使用申請單”。
b)由申請部門經理進行相關審核簽字,核對付款內容與所訂合同是否相符。
c)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
d)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核對合同付款條款與付款是否相符,核對發(fā)票是否合規(guī),核對是否已按固定資產采購流程填寫相關單據(jù),并根據(jù)資金情況安排付款時間。
e)總經理審批簽字。
f)集團板塊副總裁審批簽字(金額大于1萬元以上的適用)。
g)出納核對各項單據(jù),根據(jù)簽字確認的付款憑單付款。
4.2 費用報銷審批流程詳見“費用報銷管理辦法”。
4.3 員工借款審批流程
4.3.1 借款審批流程
a)員工因公借款審批流程(出差,采購等公務活動)
申請人填寫借款單——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審批——集團板塊副總裁審批(僅限于金額大于1萬元以上的)/——出納復核并付款
b)員工其他借款
申請人填寫借款單——董事長審批——分管副總經理審核——財務負責人審核——總經理/集團板塊副總裁審批
4.3.2員工因公借款流程
a)申請人根據(jù)需要提出申請,填寫“借款單”,出差借款后附“出差審批單”。
b)部門負責人審核其借款用途及金額是否屬實,并簽字確認。
c)分管副總經理審核簽字。
d)財務負責人審核簽字,并根據(jù)資金安排付款時間。
e)總經理審批簽字。
f)集團板塊副總裁審批簽字(僅限于金額大于1萬元以上的)。
g)出納復核并付款。
4.3.3 借款說明
a)員工因公借款后需在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報銷或還款。
b)員工出差借支差旅費,出差期超過十天,則在回到公司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須辦理報銷還款手續(xù)。
c)如因個人原因,逾期未歸還借款,則公司有權從其工資中扣除,扣除工資須知會相關借款人。
4.4 付款形式
4.4.1公司對外購買貨物、購置固定資產等的支付形式僅限于支票或轉賬形式,非因特殊情況并經集團板塊副總裁審批,禁止使用現(xiàn)金或本票付款。
4.4.2所開具的支票必須填具開票日期、收款人、金額,以及付款用途等內容,且支票抬頭應嚴格按照合同簽訂方(無合同簽訂的應以受款方)的公司名稱開具。
4.4.3支票存根內容必須填寫完整,并且保證與支票票面內容相一致。支票領取人需在支票存根上簽字作領款確認。
4.4.4領款人必需提供發(fā)票,出納憑發(fā)票支付款項。
4.4.5領款人應為受款方的有權代理人,如受款人為自然人,則應由本人領取,如受款人為法人,則應由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領取。如本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領款,則可由其有權代理人代為領款。代理人應持有自然人本人或法人的授權委托書,該委托書需由委托人簽字蓋章并明確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其中:
a)受款方與我公司具備書面合同關系。公司對外付款的受款人應為與我公司簽訂相關合同的權利人;出具發(fā)票的主體應與合同簽訂方公司名稱相符合。
b)受款方與我公司不具備書面合同關系。受款人應為實際向我公司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且領款人前來領取款項時,需由我公司業(yè)務人員陪同;領款人領取款項時,需在支票存根(或者確認書)上簽字確認付款用途。
5 相關文件
無
6 相關記錄
6.1 《資金收支預測表》 ZH-FD-01
6.2 《資金分析表》 ZH-FD-02
6.3 《資金使用申請單》 (印刷品)
6.4 《出差審批單》 ZH-HR-018
6.5 《借款單》 (印刷品)
附加說明:
本辦法由財務部編制/修訂;
本辦法由總經理審核;
本辦法由總經理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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