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合同簽訂方
合同關系
《合同法》內容簡介
1999年3月15日,九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于1999年10月1日起實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共23章,428條;
總則包括: 一般規(guī)定、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變更和轉讓、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違約責任及其他規(guī)定。
分則包括: 買賣合同、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贈與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 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 保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行紀合同、居間合同。
(一)合同管理的體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布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
《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示范文本)》
(二)建設工程相關法律體系
基本法律——《民法通則》
規(guī)范市場經濟流轉的基本法——《合同法》
規(guī)范建筑市場競爭的主要法律——《招標投標法》
規(guī)范建筑活動的基本法律——《建筑法》
合同訂立履行中需提供擔保的——《擔保法》
合同訂立履行中需提供投保的——《保險法》
建設合同工程合同中需要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法》
合同需要公證、鑒證的——《公證暫行條例》《合同鑒證辦法》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當事人之間有仲裁協議的——《仲裁法》
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當事人之間沒有仲裁協議的——《民事訴訟法》
二、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
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簡稱監(jiān)理合同,是指委托人與監(jiān)理人就委托的過程項目管理內容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一)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內容
1、工程建設委托監(jiān)理合同
2、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標準條件
3、建設工程委托監(jiān)理合同的專用條件
(二)雙方的權利
1.委托人權利
a.授予監(jiān)理人權限的權利
b.對其他合同承包人的選定權
c.委托監(jiān)理工程重大事項的決定權
d.對監(jiān)理人履行合同的監(jiān)督控制權
2.監(jiān)理人權利
a.委托監(jiān)理合同中賦予監(jiān)理人的權利
(1)完成監(jiān)理任務后獲得酬金的權利。(2)終止合同的權利。
b.監(jiān)理人執(zhí)行監(jiān)理業(yè)務可以行使的權力
(1).建設工程有關事項和工程設計的建議權
(2).對實施項目的質量、工期和費用的監(jiān)督控制權
(3).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
(4).在業(yè)務緊急情況下,發(fā)布變更指令的權利
(5).審核承包人索賠的權利
(三)雙方的義務
1.委托人義務
a.委托人應負責建設工程的所有外部關系的協調工作,滿足開展監(jiān)理工作所需提供的外部條件。
b.與監(jiān)理人做好協調工作。
c.及時作出書面決定的義務
d.為監(jiān)理人順利履行合同義務,做好協助工作。
2.監(jiān)理人義務
a.監(jiān)理人在履行合同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公正地維護有關方面的合法權益。
b.合同履行期間應按合同約定派駐足夠的人員從事監(jiān)理工作。
c.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合同業(yè)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d.任何由委托人提供的供監(jiān)理人使用的設施和物品都屬于委托人的財產,監(jiān)理工作完成或終止時,應將設施和剩余物品歸還委托人。
e.非經委托人書面同意,監(jiān)理人及其職員不應接受委托監(jiān)理合同約定以外的與監(jiān)理工程有關的報酬,以保證監(jiān)理行為的公正性。
f.監(jiān)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guī)定的與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g.在監(jiān)理過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申明的秘密。
h.負責合同的協調管理工作。
(四)監(jiān)理人應完成的監(jiān)理工作
正常工作 、附加工作、 額外工作
(五)監(jiān)理合同的酬金
附表一:建設工程監(jiān)理與相關服務的主要工作內容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發(fā)包人與承包人就完成具體工程項目的建筑施工、設備安裝、設備調試、工程保修等工作內容,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特點:1、合同標的的特殊性2、合同履行期限的長期性3、合同內容的復雜性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簡介
1. 合同范本的作用
2.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1999年12月24日發(fā)布的?!督ㄔO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并附有三個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二是《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件三是《工程質量保修書》
《協議書》是《施工合同文本》中總綱性的文件,規(guī)定了合同當事人雙方最主要的權利義務,規(guī)定了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當事人對履行合同以往的承諾,并且合同當事人在這份文件上簽字蓋章,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通用條款》是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共性的一些內容抽想出來編寫的一份完整的合同文件,具有很強的通用性,基本適合于各類建設工程,包括11部分47條。
《專用條款》的條款號與《通用條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當事人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予以明確或者對《通用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3.合同文件的組成
(二)合同價格的分類及其適用條件
1.固定價
(1)固定總價:①招標時設計圖紙完整齊全,項目范圍及工程量計算依據確切,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會出現較大的設計變更,承包方依據報價的工程量與實際工程量不會有較大差異。②規(guī)模較小、技術不太復雜的中小型工程。③合同工期短(一般一年以內)。
(2)固定單價:
①估算工程量單價:具有初步設計圖紙,工程性質比較清楚,但施工圖不完整或當準備招標的工程項目內容、技術經濟指標一時尚不明確具體予以規(guī)定時,往往采用此種合同形式。
工期長、技術復雜、施工過程中可能發(fā)生各種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的建設工程。
②純單價:招標時發(fā)包方只向承包方給出發(fā)包工程的有關分部分項工程項目以及工程范圍,不對工程量作任何規(guī)定。承包方只需要對這類給定的工程范圍的分部分項工程做出報價,合同實施過程中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
適用條件:主要適用于沒有施工圖,工程量不明,卻急需開工的緊迫工程。
2.可調價
(1)可調總價:
以設計圖紙及規(guī)定、規(guī)范為基礎,在報價及簽約時,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和當時的物價計算合同總價(相對固定總價)。合同執(zhí)行中因通貨膨脹引起用工、料成本增加時,可對合同總價進行相應調整。
適用條件:工程內容和技術經濟指標規(guī)定很明確的項目,由于合同中列有調值條款,所以適用于工期為一年以上的工程項目。
(2)可調單價:
工程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合同單價可調。在合同中簽訂的單價,根據合同約定的條款,如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物價發(fā)生變化等,可作調整。
適用條件:有的工程在招標或簽約時,因某些不確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暫定某些分部分項工程的單價,在工程結算時,再根據實際情況和合同約定對合同單價進行調整,確定實際結算單價。
(三)合同價格
1、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
2、追加合同價款
3、合同的計價方式
4、工程預付款的約定
5、支付工程進度款的約定
(四)工程預付款
1、工程預付款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后由發(fā)包人按照合同的約定,在正式開工前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有關工程預付款作了如下約定:“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fā)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d。
2.預付款額度
(1)百分比法。
(2)數學計算法。
(3)協商議定
3.預付款的回扣
確定工程預付款起扣點的依據是:未完施工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和構件的費用,等于工程預付款的數額。
工程預付款起扣點可按下式計算:T=P-M/N
T——起扣點,即預付款開始扣回的累計完成工作量金額;M——預付款數額;N——主要材料,構件所占比重;P——承包工程價款總額(或建安工作量價值)。
(五)工程計量
1.工程計量的程序
(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約定的程序
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規(guī)定,工程計量的一般程序是: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工程計量的依據
(1)質量合格證書
(2)工程量清單前言和技術規(guī)范
(3)設計圖紙
3.工程計量的方法
(1)工程量清單中的全部項目;
(2)合同文件中規(guī)定的項目;
(3)工程變更項目。
(六)設計變更管理
1.工程師指示的設計變更
(1) 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約定的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如下:
a.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b.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c.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zhí)行。
(2)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單的單價和價格
一是直接套用;二是間接套用;三是部分套用。
(3)協商單價和價格
協商單價和價格是基于合同中沒有或者有但不合適的情況而采取的一種方法。
(七)施工索賠
1.索賠的特征
(1) 索賠是雙向的
(2)只有實際發(fā)生了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一方才能向對方索賠。
(3)索賠是一種未經對方確認的單方行為。
2.施工索賠分類
(1)按索賠目的分類
工期索賠;費用索賠
(2)按索賠事件的性質分類
a.工程延誤索賠
b.工程變更索賠
c.合同被迫終止的索賠
d. 工程加速索賠
e.意外風險和不可預見因素索賠
f.其他索賠
3.索賠程序
4.常見的索賠內容
(1)承包商向業(yè)主的索賠
(2)業(yè)主向承包商的索賠
5.索賠費用的計算
(1)索賠費用的組成
①人工費
人工費包括施工人員的基本工資、工資性質的津貼、加班費、獎金以及法定的安全福利等費用。對于索賠費用中的人工費部分而言,人工費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額外工作所花費的人工費用;由于非承包商責任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費用;超過法定工作時間加班勞動;法定人工費增長以及非承包商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人員窩工費和工資上漲費等。
②材料費
材料費的索賠包括:
a.由于索賠事項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
b.由于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
c.由于非承包商責任工程延誤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超期儲存費用。
③施工機械使用費
施工機械使用費的索賠包括:
a.由于完成額外工作增加的機械使用費;
b.非承包商責任工效降低增加的機械使用費;
c.由于業(yè)主或監(jiān)理工程師原因導致機械停工的窩工費。窩工費的計算。
④分包費用
分包費用索賠指的是分包商的索賠費,一般也包括人工、材料、機械使用費的索賠。
⑤工地管理費
索賠款中的工地管理費是指承包商完成額外工程、索賠事項工作以及工期延長期間的工地管理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辦公費、交通費等。
⑥利息
a.拖期付款的利息;
b.由于工程變更和工程延期增加投資的利息;
c.索賠款的利息;
d.錯誤扣款的利息。
⑦總部管理費
按照投標書中總部管理費的比例(3%—8%)計算:
總部管理費=合同中總部管理費比率(%)
X(直接費索賠款額 工地管理費索賠款額等)
⑧利潤
一般來說,由于工程范圍的變更、文件有缺陷或技術性錯誤、業(yè)主未能提供現場等引起的索賠,承包商可以列入利潤。但對于工程暫停的索賠,由于利潤通常是包括在每項實施的工程內容的價格之內的,而延誤工期并來影響削減某些項目的實施,而導致利潤減少。
(八)工程結算
1.工程價款的主要結算方式
(1)按月結算;
(2)竣工后一次結算;
(3)分段結算;
(4)結算雙方約定的其他結算方式。
2.工程進度款的計算
一是工程量的計量;
二是單價的計算方法。
(1) 工料單價法
(2) 綜合單價法
(3)可調工料單價法
(4) 固定綜合單價法
工程進度款的計算。
當采用可調工料單價法計算工程進度款時于在確定已完工程量后,可按以下步驟計算工程進度款:
1)根據已完工程量的項目名稱、分項編號、單價得出合價;
2)將本月所完全部項目合價相加,得出直接費小計;
3)按規(guī)定計算其他直接費、間接費、利潤;
4)按規(guī)定計算主材差價或差價系數;
5)按規(guī)定計算稅金;
6)累計本月應收工程進度款。
用固定綜合單價法計算工程進度款比用可調工料單價法更方便、省事,工程量得到確認后,只要將工程量與綜合單價相乘得出合價,再累加即可完成本月工程進度款的計算工作。
3.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fā)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fā)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⒐そY算要有嚴格的審查,一般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核對合同條款;
2、檢查隱蔽驗收紀錄;
3、落實設計變更簽證;
4、按圖核實工程數量;
5、執(zhí)行定額單價;
6、防止各種計算誤差。
4.保修金的返還
工程保修金一般為施工合同價款的3%,在專用條款中具體規(guī)定,發(fā)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后14天內,將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還承包商。
5.工程價款的動態(tài)結算
(1)按實際價格結算法
(2)竣工調價系數法
按工程價格管理機構公布的竣工調價系數及調價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3)主料按抽料計算價差
主要材料按施工圖預算計算的用量和竣工當月當地工程價格管理機構公布的材料結算價或信息價與基價對比計算差價。其他材料按當地工程價格管理機構公布的竣工調價系數計算方法計算差價。
(4)按主材計算價差
發(fā)包人在招標文件中列出需要調整價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價格《一般采用當時當地工程價格管理機構公布的信息價或結算價》,工程竣工結算時按竣工當時當地工程價格管理機構公布的材料信息價或結算價,與招標文件中列出的基期價比較計算材料差價。
四、勘察設計合同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huán)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協議。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huán)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協議。
(一)勘察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工程設計收費是指設計人根據發(fā)包人的委托,提供編制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施工圖設計文件、非標準設備設計文件、施工圖預算文件、竣工圖文件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工程設計收費采取按照建設項目單項工程概算投資額分檔定額計費方法計算收費。
1 工程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1±浮動幅度值)
2 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基本設計收費+其他設計收費
3 基本設計收費=工程設計收費基價×專業(yè)調整系數×工程復雜程度調整系數×附加調整系數
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分為通用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和專業(yè)工程勘察收費標準。
通用工程勘察收費標準適用于工程測量、巖土工程勘察、巖土工程設計與檢測監(jiān)測、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水文氣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內試驗等工程勘察的收費。專業(yè)工程勘察收費標準分別適用于煤炭、水利水電、電力、長輸管道、鐵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費。專業(yè)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項目可以執(zhí)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費標準。
通用工程勘察收費采取實物工作量定額計費方法計算,由實物工作收費和技術工作收費兩部分組成。通用工程勘察收費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1 工程勘察收費=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 ×(1±浮動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費基準價=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工程勘察技術工作收費
3 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基價×實物工作量×附加調整系數
4 工程勘察技術工作收費=工程勘察實物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比例
五、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
建設工程物資采購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為實現建設工程物資買賣,設立、變更、終止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特點:
(1)出賣人與買受人訂立買賣合同,是以轉移財產所有 權為目的。
(2)買賣合同的買受人取得財產所有權,必須支付相應的價款;出賣人轉移財產所有權,必須以買受人支付價款為對價。
(3)買賣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4)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
(一)材料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
(二)設備采購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條款的主要內容
合同中的詞語定義;合同標的;供貨范圍;合同價格;付款;交貨和運輸;包裝與標記;技術服務;質量監(jiān)造與檢驗;安裝、調試、時運和驗收;保證與索賠;保險;稅費;分包與外購;合同的變更、修改、中止和終止;不可抗力;合同爭議的解決;其他。
2.主要附件
技術規(guī)范;供貨范圍;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安排;交貨進度;監(jiān)造、檢驗和性能驗收試驗;價格表;技術服務的內容;分包和外購計劃;大部件說明表等。
六、設計變更管理
(一)工程師指示的設計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 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二)設計變更程序
1.發(fā)包人要求的設計變更
2.承包人要求的設計變更
(三)變更價款的確定
1.確定變更價款的程序
2.確定變更價款的原則
七、工程量的確認
(一)承包人提交工程量報告
(二)工程量計量
(三)工程量的計量原則
八、支付管理
(一)允許調整合同價款的情況
1.可以調整合同價款的原因
2.調整合同價款的管理程序
(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1.工程進度款的計算
2.發(fā)包人的支付責任
九、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的范圍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當事人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不可抗力發(fā)生后的合同管理
(三)不可抗力事件的合同責任
1.合同約定工期內發(fā)生的不可抗力
2.遲延履行合同期間發(fā)生的不可抗力
十、施工環(huán)境管理
(一)遵守法規(guī)對環(huán)境的要求
(二)保持現場的整潔
(三)重視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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