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網(wǎng)友留言:“好不容易研究所發(fā)科研成果轉(zhuǎn)化獎金,一個做了好幾年的項目發(fā)了170多萬,扣稅一下扣70多萬,真是太心疼了。對科研成果的獎金,能不能給點稅收優(yōu)惠政策?!?/p>
“科技改革30條”來了!成果轉(zhuǎn)化獎金有大幅稅收優(yōu)惠啦!
江蘇省財政廳副廳長趙光:“科技改革30條”出來以后,科技人員轉(zhuǎn)化成果取得的這些現(xiàn)金獎勵,我們可以在稅收上面去減半征收,然后分3年領取。
以120萬獎金為例,54萬的稅驟減至18萬,減稅36萬!
比如說我們拿到120萬這個獎金,按照過去的做法是按照45%的稅率來繳稅,要繳54萬,那么新政實施以后,這個120萬,它減半征收,我們首先去掉一半,是按照60萬來征收,分三年領取,每年是20萬,這樣稅率就從45%降到了30%,每年交6萬塊錢的稅,三年一共是18萬;減稅36萬,所以說這個力度還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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